美國總統川普於4月2日正式啟動「美國優先貿易政策」2.0版,祭出三階段關稅升級措施。此波稅制改革突破傳統最惠國待遇框架,首創「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機制,將顯著衝擊全球供應鏈佈局。
▍階梯式關稅調整時程與重點
- 4月3日生效:
所有外國製汽車及零組件加徵25%關稅(較現行稅率提升15個百分點) - 4月5日生效:
全面調升基礎關稅至10%,取代現行多邊協定稅率 - 4月9日生效:
針對6大經濟體實施差異化對等關稅:- 中國:34%(疊加既有20%特別關稅,實質稅率達54%)
- 臺灣、印尼:32%
- 越南:46%
- 印度:27%
- 泰國:37%
▍豁免清單與但書條款
本次豁免範圍限縮於四類產品:
- 依《貿易擴張法》232條款已課徵25%關稅之鋼鋁、汽車及零組件
- 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原產地規則之商品
- 關鍵礦物(含半導體級矽材)、戰略儲備能源
- 銅、藥品、木材製品(豁免期至2025年Q1)
▍政策不確定性風險預警
- 半導體產業暫喘息:
現行豁免清單未涵蓋先進製程設備與材料,且232條款適用範圍可能擴及3奈米以下晶片製造技術,建議臺廠強化「雙軌關稅壓力測試」。 - USMCA原產地紅利窗口期:
加墨兩國雖暫緩依《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25%附加稅,惟能源產品外之非USMCA商品仍適用12%對等關稅。一旦IEEPA措施重啟,汽車與機械業邊境調整成本恐跳升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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