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實施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已邁入第4年,申請廠商及海關核定金額亦逐年成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稽核王昭勝以WCO相關案例研究、基隆關一次性移轉訂價核估完稅價所進行之價格調查與文件審查進行說明。
王昭勝建議,營利事業調整所得利潤,並將該調整金額攤計至進口完稅價格時,應考量調整後價格是否能涵蓋賣方的全部成本及利潤,申報模式及注意事項方面,建議申請人將同一年度進口需調整之同樣貨物一併納入,以避免調整幅度過大及造成同樣貨物完稅價格差異問題。
而移轉訂價影響跨國企業營運管理政策、財務規劃及稅負風險,因此隨時檢視集團移轉訂價政策為跨國企業營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稽核陳莉翎說明,集團功能風險與價值創造應一致,並定期檢視移轉訂價政策合理性。
陳莉翎也提醒,企業為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及租稅透明度,近年常以預先訂價協議申請降低稅負風險,除了應詳加留意預先訂價協議(APA)申請及適用要件,關係企業間受控交易如申請適用營業利潤減免,涉及移轉訂價議題部分,亦應留意服務事證是否完備並可供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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